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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弱化趋势应引起重视

          发布时间:2009-08-03 17:10:40


            近年来,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,因在工作范围、组织形式等许多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而出现了一些弱化的趋势,制约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。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法院调查分析后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

            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形式不完善。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,但调解机构的调解场所、人员选任、规章制度、物质保障等条件均不具备,造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流于形式,致使人民调解组织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。二是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不能适应调解工作要求。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强,工作能力较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。大批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,面对复杂多变的各种民间纠纷,缺乏必要的调解方法和应变能力。三是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不够。一些法院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缺乏热情,具体工作措施不到位,不能够积极、主动地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、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工作联系,对调解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缺乏深入全面的了解,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多停留在具体个案的审理方面,难以有效发挥人民法院的指导作用。

            对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,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法院建议:第一,在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,应坚持“不缺位、不错位、不越位”。第二,应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。第三,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,对有效的调解协议,应依法认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,维护人民调解组织的威信和声誉。第四,着力构建重大纠纷信息沟通机制、纠纷解决主体的择优选择机制,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。第五,建立和完善可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便、经济的诉讼程序。

        责任编辑:刘永刚    

        文章出处:内黄法院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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